手术安全核查制度
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《手术安全核查制度》的通知卫办医政发〔2010〕41号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卫生厅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:为加强医疗机构管理,指导并规范医疗机构手术安全核查工作,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》、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、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》和《护士条例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我部组织制定了《手术安全核查制度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二○一○年三月十七日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一、手术安全核查是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、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(以下简称三方),分别在麻醉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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